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江苏花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花博园消防工程维保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花博园消防工程维保项目
2、采购编号:HJ-ZB-20240705
3、项目范围、内容及要求:清单范围花博园消防工程维保项目,具体详见项目清单。
4、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金额、结算方式不变。具体结算以实际维护时间为准,不足一年维护期的年份按照实际维护月份数支付款项。
5、保养质量要求:满足甲方维保要求。
6、本项目最高限价:45万元/年。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在江苏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公示的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类型。
10、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江苏恒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洪庄路1-2号星汇特种设备产业园420室)。
3.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
1、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1)
2、法人代表(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社保机构出具的报名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或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缴费凭证,(养老保险缴纳时间:2024年4月至6月3个月的社保证明)。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获取文件后,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四、投标保证金、中标保证金相关事项: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江苏恒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专户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支行
账号:1142100000007518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单位必须用企业网上银行方式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
(4)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之前为方便投标人,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需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期缴纳,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但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中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定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恒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洪庄路1-2号星汇特种设备产业园420室)
六、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8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恒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洪庄路1-2号星汇特种设备产业园420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花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禾香路123号7号楼E座3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19-81169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恒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洪庄路1-2号星汇特种设备产业园420室
项目联系人:蒋工
电话:13585300073
九、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十、特别提醒
1、已经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邮箱11042659@qq.com)提交申请并拨打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电话予以确认,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对于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又未书面提交说明的,按《江苏省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武进区供应商诚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处理,给予诚信分扣分并进行失信行为公示。
2、中标服务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条 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标准
资格审查要求
由采购人组织对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材料(包含原件或公证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4)具有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资格,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截图。
(5)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6)社保机构出具的报名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如有)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或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缴费凭证(养老保险缴纳时间:2024年4月至6月3个月的社保证明)。
(7)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打印凭证加盖公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打印凭证。】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意:
1、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及一份有效复印件(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交原件,其他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需另外提交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外的其他所有文件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投标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可提供正本,但所提供正本内容应包括名称、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营业期限、经营范围、二维码内容。所有资审原件资料须袋装(可不密封)。所有资审资料必须在资格审查资料接收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接收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3、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准时到达资格审查现场并签到(不得请假),同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则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提供的授权委托人和资格审查、开标时到场的授权委托人不一致的, 投标人需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文件外单独提供到场的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采购人核实后方可参加资格审查;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投标人参加资格审查,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书。
4、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资格审查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资格审查资料若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或资料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6、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包括:1.社保手册;2.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从社保机构打印的交费凭证;4.从社保机构网上打印的盖有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电子缴费凭证(其中之一均可)。
7、资格审查资料若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或资料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8、任何未按招标公告规定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9、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